國質檢量函〔2009〕4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2009年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安排及部門分工的通知》(發改環資〔2009〕1261號)精神,現就總局2009年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商品過度包裝問題日益突出,不僅浪費資源、加劇環境污染,也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社會各界對此反映強烈。商品過度包裝不符合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相違背,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從根本上加以治理。為此,國務院提出要將治理過度包裝作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工作的重要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專門制定了2009年國務院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安排和分工方案。根據工作分工,總局牽頭起草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已報送國務院審議;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09)國家標準,組織修改了《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充分認識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從源頭治理商品過度包裝。
二、以宣傳國家標準為契機,營造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良好氛圍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重點做好《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09)國家標準的宣貫工作。該標準明確界定了什么樣的產品屬于過度包裝,為企業生產和政府部門監管提供了依據,對于規范食品和化妝品的包裝將發揮積極作用。要廣泛開展面向生產企業、行業、廣大消費者的宣傳工作,積極倡導健康文明,節約環保的消費理念和社會風尚,尤其是在國慶、中秋節等節假日前,形成強大的宣傳攻勢,營造治理商品過度包裝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食品、化妝品市場準入監管,從源頭治理商品過度包裝
總局將進一步完善食品和化妝品市場準入條件,修訂食品化妝品市場準入有關規定,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增加相關審查內容。現行有效的《月餅》(GB19855-2005)強制性國家標準已包括限制過度包裝的條款,重點加強對月餅生產企業生產許可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從源頭制止商品過度包裝。
四、加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監督檢查力度
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針對中秋節、國慶節等過度包裝商品易集中上市的情況,開展對月餅等節日食品包裝的監督檢查。計量技術機構、商品量檢測實驗室要發揮技術優勢,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五、及時報送信息
總局將加強對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及時通報各地相關工作情況,推廣典型經驗。各省級局要將工作情況總結于10月20日前報送總局。工作情況總結應包括標準宣傳貫徹的實施情況、月餅生產企業市場準入限制過度包裝檢查情況、兩節(中秋節和國慶節)限制過度包裝監督檢查情況等內容。
總局計量司聯系人:王英軍 電話:010-82261837 傳真:010-82260127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印)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